一、集中采購目錄
以下項目必須按規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
序號 |
目錄項目 |
備 注 |
品目分類編碼 |
|
一、貨物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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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 |
★台式計算機 |
協議采購網上供貨,實行電子集市競價采購。 |
A02010104 |
2 |
★便攜式計算機 |
A02010105 |
3 |
★路由器(單價2000元以上) |
A02010201 |
4 |
★服務器(小型機除外) |
A02010103 |
5 |
★磁盤陣列 |
A02010502 |
6 |
★網絡交換機 |
A02010202 |
7 |
★打印機(包括噴墨、針式、激光打印機) |
A02010601 |
8 |
★複印機 |
A020201 |
9 |
★傳真機 |
A02081001 |
10 |
★硒鼓、粉盒 |
A0902 |
11 |
★碎紙機 |
A02021101 |
12 |
★投影機(含視頻展示台) |
A020202 |
13 |
★嵌入式、分體式空調機 |
A0206180203 |
14 |
★照相機 |
A02020501 |
15 |
★攝像機 |
A02091102 |
16 |
★電梯 |
A02051228 |
17 |
★乘用車 |
指揮車、刑事勘查車、水炮車、運兵車、囚車、圖像通信車、防暴處突類車輛等警用特種車輛除外。 |
A020305 |
18 |
★客車 |
A020306 |
19 |
▲複印紙 |
定點采購,實行電子集市直購。 |
A090101 |
20 |
▲膠版印刷紙 |
A0901 |
21 |
▲辦公用再生紙製品 |
A0901 |
22 |
▲數據庫軟件 |
A02010804 |
23 |
▲防病毒軟件 |
A02010805 |
24 |
其他計算機軟件 |
指預算金額5萬元以上的操作係統、中間件軟件、辦公軟件等直接從市場可以購買的標準軟件等非定製開發的商業軟件。數據庫、防病毒軟件除外。 |
A020108 |
25 |
小型機 |
|
A02010103 |
26 |
鍋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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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0504 |
27 |
機動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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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3112 |
28 |
環衛專用船舶 |
|
A033110 |
29 |
環衛專用車輛 |
|
A02030728 |
30 |
環衛設備、設施 |
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 |
A99 |
31 |
數碼印刷機 |
指集成高速打印、複印、印刷、裝訂等功能的一體化成套設備。 |
A031807 |
32 |
其他空調機 |
指除嵌入式、分體式空調機以外的空調機,包括中央空調、精密空調等。 |
A020523 |
33 |
不間斷電源 |
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 |
A02061504 |
34 |
司法及行政執法部門製服 |
不包括標誌類配件。 |
A07030101 |
35 |
醫療器械設備 |
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 |
A0320 |
36 |
家具用具 |
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的批量、成套的辦公、教學、宿舍、廚衛家具用具。 |
A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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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務類 |
|
C |
37 |
▲車輛保險服務 |
定點采購,實行電子集市直購。 |
C15040201 |
38 |
▲車輛加油服務 |
C050302 |
39 |
▲車輛維修服務 |
C050301 |
40 |
▲報表審計 |
C0803 |
41 |
▲預算績效管理服務 |
C99 |
42 |
印刷服務 |
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 |
C081401 |
43 |
文化藝術服務 |
C2003 |
44 |
體育服務 |
C2004 |
45 |
會議和展覽服務 |
C06 |
46 |
會計服務 |
C0802 |
47 |
審計服務(報表審計除外) |
C0803 |
48 |
資產及其他評估服務 |
C0805 |
49 |
社會與管理谘詢服務 |
C0808 |
50 |
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
C0907 |
51 |
物業管理服務 |
C1204 |
52 |
金融服務 |
C15 |
53 |
空調、電梯的維修和保養 |
C0507 |
54 |
公路管理與養護 |
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包括道路、隧道、橋梁等日常養護服務。 |
C17029902 |
55 |
信息技術服務 |
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包括軟件開發、信息係統集成實施、數據處理、信息化工程監理、運行維護、信息技術谘詢等服務。 |
C02 |
56 |
法律服務 |
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包括法律谘詢、法律援助、鑒定等服務。 |
C0801 |
57 |
公共設施管理服務 |
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包括城市規劃和設計、市政公共設施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市容管理等服務。 |
C13 |
58 |
社會服務 |
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包括收容收養、社會救濟、就業服務等。 |
C1902 |
59 |
培訓服務 |
指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的向全社會征集承擔主體的采購項目。 |
C1899 |
60 |
課題研究 |
C99 |
61 |
科技經紀 |
指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的促成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易的相關中介服務。 |
C99 |
62 |
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 |
定點采購。 |
C07 |
注:目錄中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下同。
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屬於分散采購,采購人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采購過程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
三、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達到以下數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貨物: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貨物;
工程: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工程;
服務: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服務。
法律、法規、規章對公開招標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分散采購項目,采購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應當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
四、對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製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屬於政府采購範圍。
本集中采購目錄按照財政部2013年10月印發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製定。為便於工作開展,本集中采購目錄設置“品目分類編碼”標明目錄項目與《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相關品目的歸屬關係。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是采購人編製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的依據,也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監督和檢查的內容。
(二)無論由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還是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都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進行。
(三)對按規定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的項目,采購人因特殊需要實行分散采購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四)政府采購應當優先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並執行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中小企業、福利企業、創新產品等的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人應嚴格執行財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在預算編製時就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30%以上份額,專門麵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采購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準後,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涉及進口機電產品招標投標的,應當按照國際招標有關辦法執行。
(五)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帶★的項目,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協議采購網上供貨管理辦法》實行協議采購網上供貨,從上海政府采購網(www.zfcg.sh.gov.cn)電子集市通過議價、反拍、團購方式競價采購;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帶▲的項目,實行定點采購,從上海政府采購網電子集市直購。
根據《關於印發〈上海市市級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試行)〉的通知》,市級采購人采購上述帶★項目中的台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包括噴墨、針式、激光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碎紙機、投影機(含視頻展示台)、嵌入式/分體式空調機、照相機、攝像機,在《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準》規定範圍內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協議采購網上供貨管理辦法》實行協議采購網上供貨;因特殊情況,確需超標準配置的,按資產配置相關程序報批後,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另行采購。
采購上述帶★、▲的項目,預算金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仍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依法組織公開招標。
目錄執行過程中,市財政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集中采購目錄中的品目調整納入電子集市采購管理。
(六)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發布後,因特殊情況需要修改、補充的,由市財政局報請上海市政府采購委員會審議並經市政府批準後另行公布實施。各區縣可以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對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提出調整建議,報市財政局確定並在上海政府采購網公布後在本區縣實施。區縣的調整內容不得改變本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項目範圍。
(七)上海政府采購網為本市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的公布媒體。上海政府采購網僅發布本市政府采購項目的相關信息。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采購信息應依法在上海政府采購網和上海建築建材業門戶網站(www.ciac.sh.cn/index_new.aspx)上發布。政府采購進口機電產品項目的采購信息應依法在上海政府采購網和中國國際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上發布。